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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駕車滑手機增列為5月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項目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警方分析開車、騎車滑手機易因分心導致交通事故,即日起將把駕車滑手機列入5月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新增項目。為了安全及荷包著想,千萬別在駕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市警局交通大隊說,台南市交通事故肇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其中有少數潛在因子為速度過快、使用耳機、手機、疲勞駕駛、服用藥物注意力不集中等。今年迄今發生A1死亡事故73件,自撞事故26件(佔總數37%),加上事故潛在因子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為警方可防制標的,警方將透過全國同步大執法一併同加強取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者,可處3千元,機車駕駛可罰1千元。另針對慢車駕駛處罰條例規定可處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統計,台南市大執法取締件數,5月1日至5月21日止路口不停讓行人1014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164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6940件;取締道路障礙15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