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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前禁捕丁香魚 違者最重罰15萬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澎湖縣政府公告,今年丁香魚禁漁期從五月一日至六月一日止,為期一個月,希望在此期間可讓丁香魚產卵及幼魚成長茁壯。南市府農業局籲請漁民配合,遵守丁香魚禁漁期公告相關規定,違者將依漁業法開罰新台幣三萬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丁香魚又稱為日本銀帶鯡,是澎湖常見的經濟性魚類,體長兩側扁,體側中部具一銀白色寬縱帶,棲息在水深十至五十公尺的近沿海、大洋或礁區的洄游中小型魚類。澎湖北海域是最大漁場,漁民大都使用圍網等捕撈,可生鮮、乾製或醃製等,是澎湖知名海產,在市場頗受歡迎。

由於近年來丁香魚產量銳減,因此每年五月丁香魚產卵及幼魚成長期,澎湖縣政府都依法公告禁漁期,以免澎湖群島海洋資源枯竭的危機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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