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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女兵 男上校2審賠15萬換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王姓上校政戰主任被控對一名攝影女上兵性騷擾,乘機碰觸其胸部被判刑四個月;王上訴二審並賠付十五萬元,和解換得緩刑兩年機會。
二0二0年九月廿九日上午九點半,上級長官前往陸航特參訪,全體在停機坪合影場地預檢時,王姓上校政戰主任發現擔任攝影女上兵卻未到場,連輔導長立刻聯絡通知女兵到合影場地。
女兵接到指令後,自禮堂出發往室外停機坪合影地點方向跑去,王則從停機坪走進禮堂,並在禮堂門口附近遇見女上兵。王乘她跑步不及防備時,在禮堂門口處,突然往前伸出右手橫舉攔阻其去路,並告知她不用過去了,而乘機將其右手臂緊貼在其左胸上緣處,並持續停留數秒後,再慢慢沿著其左胸上緣往下滑行將手抽回,藉此碰觸女兵胸部,令她感覺不悅而提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王姓上校雖矢口否認,惟依相關證人的證述,佐以王的舉動,顯然與一般人在不小心碰觸他人私密部位後的反應有所不同,足見王的行為具有調戲含意,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法官不採信其詞。惟考量王已與被害人成立民事調解並賠償,被害人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同意法院對王為緩刑宣告,仍判四個月給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