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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多項法案 立院將連趕3天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將屆,本週將連開三天院會,預計處理包含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及攸關未來建築物裝設屋頂光電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草案、原能會組改草案,以及加重破壞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者刑責的二十二項修法草案。
立法院第七會期法定集會時間將在五月底到期,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召集朝野協商達成結論,以加開院會的方式處理法案,朝野黨團同意二十九日、卅一日加開院會,與二十六日、卅日院會合併為一次會議。
本週立院院會預計處理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草案、國民教育法修法草案、特殊教育法修法草案、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及加重破壞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者刑責的二十二項修法草案。
針對再生能源條例修法草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完成初審並於五日進行協商。此次修法最大亮點,在於要求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的建物,必須裝設一定比例的屋頂光電;雖然朝野立委認可,但針對建物的規模與設置比例則未能達成共識,將再交由朝野黨團協商。
有關國民教育法、特殊教育法修法草案,其中國教法的部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四月十九日日完成初審,通過賦予國中小學生列席校務會議、常態編班及教學正常化督導由中央主導、黑心校規納管等條文。有關學生申訴、實驗教育經費補助未有共識,交黨團協商。
在特教法部分,特教預算增加比例及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均未入法,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初審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逐年調整,至於評鑑制度仍維持,但將行政減量、指標簡化精神入法。
為推動政府組織改造,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四月二十四日初審通過原能會組改草案,但是否從現行的二級機關,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朝野立委激辯後無法達成共識,全數條文保留,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