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二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節能家電退稅將在六月中旬屆期,立法院三十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將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二年、到二0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止,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以達到節能減碳政策目標,政府自二0一九年推動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二0二一年優惠期限屆滿展延二年,根據統計,截至今年二月,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七百四十九萬台,減徵稅額約一百二十四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

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十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八百多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二成五,為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因此提出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規定實施期限再延長二年。

三讀修正貨物稅條例,續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實施期間二年,至二0二五年六月十四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