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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本會期通過172案 國會全面改選後第三多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在三十一日結束,立法院長游錫堃在院會結束前發表感言時表示,立法院在朝野立委共同努力下,本會期完成一百七十二項議案,是這一屆通過最多議案的會期,也是國會全面改選以來第三多,成果豐碩。

游錫堃表示,本會期從維護社會安全、打造永續環境、提升國家競爭力、落實司法正義及強化組織改造等五個面向,共完成一百七十二個議案,包括法律一百三十六案、預算十四案、廢止十六案、條約五案、內規一案。

在維護社會安全部分,游錫堃表示,本會期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打擊詐騙五法,及電業法等強化關鍵基礎設施保護二十二項法案,還通過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消防法、消防設備人員法等修法以強化社會安全網,更制定社會福利基本法與原住民族健康法,保障全民健康福利權益。

在打造永續環境部分,游錫堃說,本會期三讀通過海洋汙染防治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礦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法案以打造友善環境,並修正國民教育法、特殊教育法,以保障學生受教權及加強教師資源。

游錫堃指出,在提升國家競爭力部分,立法院也在本會期制定疫後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將助於台灣在後疫情時代安定民生、振興經濟。同時也通過修正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稅條例、貨物稅條例以健全財政。完成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以防範培育之優良品種遭非法外流,強化農業競爭力,及修正傳染病防治法。

針對落實司法正義部分,游錫堃說,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事件法、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等法案修正,以提升司法效能,保障人民權益。

游錫堃也指出,在強化組織改造方面,立法院本會期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增設國際事務處,加強立院立委推動國會外交能量。還完成考試院、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組織法,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與管理條例等制定及修正,實現組改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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