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抽砂對我海域損害 期經專案調查成果作為民事賠償責任證據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域受抽影響抽砂影響研討會」接續針對抽砂對海洋環境影響及法律層面進行第二、三場次討論,出席專家學者與有關機關嚴重關切問題之危害,並與在場參加者交換有關解決對策等意見。主持研討會綜合座談的海洋大學院長饒瑞正提出整體總結,研討會從三個面向探討抽砂議題,面向完整、成果豐碩,期望政府相關機關根據與會專家的建議,採取更為適當的法律建構及落實執行方案,並持續推動我國海域受抽砂影響之研究調查;111年於馬祖海域調查迄今,已有豐富證據顯示抽砂對我海域之損害,期望經此專案調查成果可以作為民事賠償責任之證據。
第二場次之重點在生態環境面,由中央研究院鄭明修研究員提出專題報告,強調位於澎湖七美西南方約30浬的台灣淺灘,其海底珊瑚礁生態現在面臨最大的危機就是違法抽取海砂,並提出呼籲中國約束違法抽砂行為等四項建議。
台灣大學袁孝維教授接續表示,中國抽砂船於馬祖海域的作業干擾常造成鳥類驚飛,燕鷗棄蛋情形屢見不鮮,已對國際自然保育聯盟評估「極危」的「神話之鳥」黑嘴端鳳頭燕鷗的保育工作造成影響,疾呼對岸應積極遏止抽砂,才能有效防止情形再惡化。
針對上述學者所提意見,內政部、農委會漁業署、海委會國家海洋研究院及海洋保育署也分別提出111年至今在馬祖海域的調查成果,顯示抽砂行為對於該海域之海底地形、底棲及浮游生物、燕鷗保育等確實造成嚴重的衝擊,其中國家海洋研究院院長陳建宏更建議,抽砂對生態的影響應持續揭露給國際社會,以對中國施加更大的壓力。
另第三場次則討論法律及執法層面,日本早稻田大學瀨田真准教授以國際海洋法視角提出「北京政府沒有參與嗎」、「抽砂行為僅係為了私人商業利業」等問題供現場參與者思考,並指出國內外多位學者認為抽砂行為涉及灰色地帶「手段」及「策略」之評論,並推論中國潛存擴張管轄的圖謀;馬來亞大學Su Wai Mon高級講師亦認為,不論是在國家或國際層次,在開發自然資源的同時,要有限度,國家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生物多樣性公約(BBNJ)的規範下,任何國家於開發行為的同時,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避免對生物多樣性產生危害。
中華電信協理張錫煌接續說明, 2014年建設的海纜,過去6年都沒有任何障礙,直到抽砂船作業後,每年都有發生海纜斷裂情況,影響離島居民通訊權益,並付出巨額修復費用;台灣國際法學院洪偉勝秘書長表示,單純抽砂是環境問題,但損壞海纜則為國安議題,由於確保基礎建設及找出替代方案深受國際社會重視,建議我國可汲取歐美國家有關經驗。
長期關注違法抽砂議題的監察委員田秋堇也在綜合座談表示,經過政府修正《土石採取法及》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提高罰則與海巡署加強查緝後,連江縣政府已認為當地海域違法抽砂情形有相當改善,惟抽砂船扣押後之拍賣非常困難,船舶去化也曠日廢時,建議行政機關可研議更好的處置對策。
本次會議在海洋委員會與海洋大學共同邀請多位國內外專家學者充分討論及現場參加者積極提出意見後,是國內首次以抽砂對海域影響舉辦的國際研討會,從多重面向商討解決對策,並共同疾呼中國必須積極遏止抽砂活動,才能實踐國際社會應有之責任及確保海洋生態多元與資源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