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男師趁女研究生請益壓在鐵櫃強吻襲胸 依法判刑10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某大學男老師趁女研究生準備國考向他請益時,竟在研究室內襲胸、強吻,對方不停反抗高喊「老師」竟慘遭用力壓在鐵櫃上,女子遇害隔天報案還在胸部、內衣採到男師DNA;法院審酌,男子為人師表罔顧學生信任,還害女子遇害產生自我懷疑,依強制猥褻罪判男師十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該名男教師在大學某專業科目是權威,女研究生為準備國家考試向他求教,雙方每周在男師研究室見面一次二小時,由男師指導考古題、專業科目,一一一年一月七日兩人討論期間,男師突然關燈說要抱抱,還將女研究生抱住抵在櫃子上朝他搓胸、親吻胸部。

女研究生不斷反抗,推開後男師一度恢復正常繼續討論課業,約二十分鐘後再度伸出狼爪摸胸、強吻,後來女研究生不堪受辱報警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男師矢口否認猥褻,對於被控採到DNA部分則說,研究室內有水杯要拿到DNA很容易。女研究生證稱,當天老師親她胸部、嘴巴一共猥褻二次,自己一直抵抗並叫「老師」但對方就更大力把她壓在鐵櫃上。

女研究生遇害隔天向警方報案、赴醫院驗傷採證,並在其內衣、胸部上檢驗出男老師的DNA,足以證明有遭老師撥開內衣、親吻胸部。且女子原想隱忍,是男友一再鼓勵才報案,男友也傳「因為明天的話洗澡完證據會不見」、「妳遇到這種事」,「誰都會害怕」等語。

女子遇害後也在網路PO文訴說遇害過程,並質疑「請問是我的問題嗎?」法院認為,從她PO文看得出遭遇性侵受有心理極大壓力,產生自我懷疑、自我檢討迷思等,不採信男師辯詞。

法院審酌,男子雖無前科,但其為人師表,未能謹守和學生倫理分際,罔顧女研究生對他信任利用請益機會下手,犯後否認全然未對女子表達絲毫歉意,依強制猥褻罪判他十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