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按摩師催經療法害跳河 遭判6月徒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洪姓男按摩師前年間替一名已婚人妻按摩時,佯稱可做「催經按摩」,要求女子赤裸上半身後進行,洪卻趁機「輕點」女子乳頭數下,事後造成女子憂鬱症,曾割腕、跳河尋短,二審以洪已用三十萬元與女子和解,撤銷改判六月徒刑,可易科。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一名已婚人妻在表妹介紹下,約洪姓按摩師到南區的親人住處,替她到府按摩,一一0年十月二十日下午洪男依約前往,替女子做全身指壓、調整骨盆,隨後洪男基於女子的信任,佯稱要替女子「催經按摩」,女子以為僅會按壓胸部周邊淋巴,依洪指示,赤裸上半身,僅穿內褲讓洪男施作。
未料洪男趁女子仰躺,將手上舉時,以手「輕點」女子奶頭,還佯稱點壓乳頭可使人體分泌催情激素,可幫助催經,女子事後向丈夫透露此事,甚至罹患憂鬱症,有割腕、跳河等尋短舉動,經民眾發現制止後才未發生憾事,女子也在醫院住了超過一週。
洪男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但洪男辯稱,是在女子同意下,才按摩女子胸部、乳頭與乳頭周邊,「經期會比較準確」,而且女子還傳訊「開心、一00分、very good」等語,強調沒有違反意願。
台中地院認定,女子是因同理心,考慮到洪男已替其表妹、叔叔、嬸嬸按摩多時,且洪男還要照顧罹癌父母,才選擇吞忍,女子憂鬱症爆發後,向洪男索討八百元醫院費,洪男事後向此事告知女子表妹等親友後,讓女子憂鬱症惡化,女子才告知丈夫報警。
法官認為,女子沒有在案發當日報警、求助,不代表女子證述不實,而且女子的確有相關身心科的就醫紀錄,雖然洪男與其律師以引用按摩相關書籍,指出按摩乳頭、乳中穴可以條理月經,但書中也提到,乳頭也是性敏感部位、會挑起性欲,認定洪男犯行明確,判刑十月。
洪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洪男雖然仍否認犯行,但已與女子以三十萬元達成和解,二審撤銷一審判決,依強制猥褻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