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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24萬不還 糾眾凌虐債主嗆「斷一手一腳」遭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袁姓男子積欠傅姓男子二十四萬元債務,袁不想歸還,六年前找來林男等四人在台中市北區一家簡餐店協調,期間毆打袁男後,再帶到汽車旅館內凌虐毆打,逼袁簽下清償證明,還嗆「斷你一手一腳」,二審七日宣判,撤銷原判決,改依私行拘禁等罪,判刑一年至一年八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袁姓男子積欠傅姓男子二十四萬元債務,一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晚間找來林姓、林姓、邱姓、邱姓男子等四人,約出傅男在台中市北區一家簡餐店協調,未料袁等人即在現場,持棍棒的器械,毆打傅男頭部,造成傅頭部開放性傷口、顱骨骨折等傷勢。

隨後袁等人,再將傅押往一家汽車旅館內,以刀具的刀背、徒手方式,凌虐毆打傅男,造成傅男左側前胸壁挫傷、左側膝部開放性傷口等傷勢,還恐嚇傅男「要打斷你一手一腳」,當場逼傅簽下清償證明,傅脫險後報警,第二警分局循線查獲。

法院一審時認定袁等人涉及強盜得利罪,判刑八月至六年二月不等徒刑,不過全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此案是犯傷害與私行拘禁罪,撤銷原判決,改判袁等人六月至一年八月不等徒刑,傷害部分確定,其餘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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