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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 高敏慧收押禁見
中央社/新北八日電
民主進步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搜索約談複訊後,檢方認為,她與黃姓助理涉貪汙治罪條例,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准兩人羈押禁見。
民進黨高敏慧是升格前的台北縣議會第十四至十六屆北縣議員,新北市第一屆至第三屆市議員,已經六連霸,選區在第七選區的新北市三峽、鶯歌、土城、樹林選區。
高敏慧曾在二0一六年於市政總質詢時,親自點名「尚緣投」的市府工務局長朱惕之上台備詢,讓「市府首帥局長」事件,在府會間傳誦至今。
高敏慧遭檢舉,多年來,在議員任內利用親友等人頭詐領助理費,將錢挪做私用,金額龐大。
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楊唯宏,六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高敏慧樹林服務處,傳喚高女與黃姓助理、相關人與被告等十一人到案。
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以涉犯重罪與有串證之虞,六日深夜聲押高敏慧與黃姓助理,另三名被告分別以新台幣五萬、十萬元不等交保。其餘六人均請回。
因高敏慧七日凌晨拒絕夜間訊問,加上卷證繁多,新北地院於七日晚上八時許才召開羈押庭。法院今天凌晨表示,於昨晚訊問被告後,於今天裁定被告二人均羈押並禁見。
新北市議會預定於九日舉行第三屆第四次臨時會會議,聽取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對一0七年度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檢察官趕在議員撐起保護傘前夕,將相關被告與人證傳喚到案,檢附事證偵辦。
高敏慧六日移送新北檢時,面對媒體鏡頭曾喊冤,指自己是準備參加明年農會選舉而被抹黑,一度表示「事情釐清就好了」。高敏慧聲稱,相信自己的清白,最後一定會沒事。
依據新北市議會規定,市議員待遇是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支給,每個月除市議員研究費比照直轄市府局處首長,每人新台幣十二萬餘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
依規定,公費助理補助費總額,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台幣二十四萬元。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八萬元。並且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給春節慰勞金。另外,服務處每個月還有為民服務費二萬元。
亦即,市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加上為民服務費,每個月不超過二十六萬元。核銷方式,由新北市議員自行遴聘助理後,提交名單並載明助理補助費金額及助理本人帳號,由議會直接撥付至助理本人帳戶,並以助理本人為薪資所得稅扣繳對象。
高敏慧與黃姓助理涉嫌在申報與登載名單時,以人頭帳戶浮報並詐領助理費用,也讓公務員登載不實資訊。檢院偵訊與審理時,被告雖否認,但法院審理後,仍認為兩人涉及貪汙案重大,有串證之虞,今天凌晨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