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許姓男子持刀攻擊鐘姓醫師助理,鐘男臉部撕裂傷血染白袍,一審認定許男有辨識能力不予減刑,依殺人未遂判七年,二審以許男因妄想反覆治療,撤銷改判五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許男坦承犯行,表示因憂鬱症吃了多年藥物,他自稱聽聞一名泰國醫師有技術能不吃藥治中樞神經,但後來遭該診所學走,他被泰國醫師指責洩密,才會持刀在診所外,辯護人主張許的能力行為偏低,請求減刑。
一審審酌,許男就殺人動機、客體、手段以及過程了然也是預謀犯案,對外有辨別判斷能力,綜合鑑定內容,認為許男認知能力未降低,不予減刑,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七年。
台中高分院二審,許男在七十九年就出現妄想接受治療,曾因攻擊行為接受強制治療住院,將許男送精神鑑定也認為,罹患思覺失調,攻擊當下受妄想症干擾,辨識能力降低,應予以減刑。
台中高分院考量許男犯後坦承且未逃離現場,但沒和解,撤銷原判決,改依殺人未遂罪判五年,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二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