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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爆教師涉性騷 教育局祭三措施杜絕性別事件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國小驚傳有老師涉嫌性騷擾,該校於九日晚間接獲校友電話檢舉後,即召開緊急會議並進行校安通報,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處理,教育局除要求學校嚴正處理,並要求於十二日召開性平會議及教評會議外,同時為杜絕校園性別事件發生也提出「督導學校落實內控機制」、「落實學校性別教育課程」及「杜絕不適任教師入校園」等三大作為。
教育局表示,台北市某國小驚傳有老師涉嫌性騷擾,該校於十二日召開性平會議及教評會議,其中性平會決議受理調查,並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且要求老師於調查期間請假不到校,避免接觸學生;而教評會則依法定程序決議,將召開此案第二次教評會,通知該名老師到場,針對調查期間將先停聘的部分陳述意見,屆時會決定是否予以停聘。
教育局強調,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別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十四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依被行為人的需要提供相關輔導及協助事宜。
另為提供學習溫馨安心的學習環境,北市教育局針對性別事件防制提出三大作為,分別為首為先督導學校落實內控機制:定期視導學校性別教育宣導、安全空間改善、事件處理、輔導措施等作為,另將針對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數量異常之學校,進行不定期督訪,以減少校園性別事件發生,並強化學校防治作為。
其次是落實學校性別教育課程:要求本市各級學校強化教職員工及學生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性侵害、性霸凌及性騷擾之法律認知,尊重及捍衛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要求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教學成果公開在學校網站性別平等教育專區,並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公告提供學生通報管道,讓學生能安心即時反映相關案件。
最後則是杜絕不適任教師入校園:另請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之一條規定執行查閱,以防堵不適任者進入校園服務。
教育局特別呼籲相關當事人勇於舉發,將全力給予保護與支持,並要求學校以最嚴謹的態度,積極落實調查處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