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期新北私幼疑餵藥案涉巴比妥、苯二氮平類(BZD)成份藥物,食藥署十七日指出,含有苯二氮平類(BZD)成份的藥品許可證有三種、共一百九十張,皆為處方藥,病人必須領有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才能購買使用,藥商、藥局不得無處方擅自販售。
針對新北私幼疑餵藥案,衛福部日前公布有一名汐止幼童尿檢苯巴比妥呈陰性,卻檢出助眠管制藥物微量苯二氮平類(BZD),雖然判讀上低於二百ng/mL屬於陰性,仍受外界關注。
食藥署十七日說明含BZD成分製劑的藥品許可證,其中屬第3級管制藥品的成分品項有三項,共計十七張製劑藥品許可證,適應症主要為焦慮、癲癇、失眠。
食藥署指出,屬第4級管制藥品的成分品項有十六項,共計一百五十九張製劑藥品許可證,適應症主要為焦慮、癲癇、失眠。
一般藥品(非管制藥品)部分,食藥署說,製劑藥品許可證共計十四張,主要為含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成分之複方藥品,均屬處方藥,適應症主要為胃、十二指腸潰瘍、胃痛、胃酸過多、胃痙攣、胃炎。
對於管制藥品,食藥署日前表示,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且醫療使用須經醫師診療後方能憑其處方調劑供應;科學使用須經申請核准才可使用於相關研究。
食藥署指出,依法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天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