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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媒獸行 拍少女裸照、群交片還試車 2狼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蔡姓男子三年前涉假借「包養」、「介紹客人」等理由,拍攝四名十六、十七歲少女裸照,甚至以「要拍影片供客人挑選」為由,與其中一名少女與另名成年女子,拍攝三P性愛影片,蔡還夥同江男媒介女子到高雄性交易,一審認定蔡有五次犯行,每罪分判三年三月至三年六月月徒刑。江男犯意圖營利而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有一次犯行,判三年二月徒刑,都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過去曾犯媒介性交易案件,遭判刑四月確定,一0五年七月間執行完畢,不過蔡男仍不知悔改,在一0九年間藉機認識年僅十六、十七歲的四名少女後,明知少女未成年,但仍藉口「介紹包養的乾爹」、「介紹性交易的客人」等理由,要求四人拍攝裸露胸部、下體的裸照。
蔡男還以「拍影片讓客人挑選」為由,邀約其中一名十七歲少女到北區的租屋處內,與另名成年的謝姓女子拍攝三P性愛影片,拍攝的相片都留為滿足自己私欲使用。蔡男還夥同江姓男子,對另名十七歲少女遊說,可協助介紹男客,不過介紹前要先「試車」,以教導性服務技巧為由,蔡、江二人接連與少女發生性行為,隨後蔡再替少女從高雄找到一名男客,再媒介少女與該名男客性交易,得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