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府對於近日嬰幼兒照顧場所接連傳出幼童未受妥善照顧情事,縣長張麗善責成教育處訂定幼兒園託藥機制,落實託藥管理,提出幼童託藥管理「託藥五步驟」,使幼童用藥能受到保障。
雲縣府教育處將函文轄下管理的幼兒園嚴格遵守託藥步驟,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依所載方式用藥,而家長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藥品為限,並務必請家長提供託藥單,嚴禁餵食任何非家長提供之藥物給幼兒。
雲縣公私立幼兒園託藥五步驟,一、園所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二、與家長確認託藥單,並詳細載明幼兒症狀、藥品、使用時機及途徑等,且確認處方箋為醫療機構開立。三、依處方箋之用藥時間及劑量給幼兒用藥,幼兒服藥後,用藥人員立即簽名及記載用藥時間。四、觀察幼兒用藥後反應,如有異常應立即聯繫家長,並討論後續處理程序。五、過期未用完藥物或已不使用藥物,應確實依藥物回收規定處理。共同維護幼兒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