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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修正上路! 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即刻重罰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消防法」部分條文於今年六月廿一日修正,其中為強化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未來針對營業場所消防設備或防火管理不符規定違規,將不再給予限期改善,將直接開罰,罰鍰金也全面提高。南市消防局提醒業者務必留意遵守相關規定,即日起南市消防局也將加強宣導六月,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以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或缺失,會先給予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後續才會依法開罰。而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未來消防安檢若發現違反消防安全設備相關規定也將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原本六千至三萬提高到二萬至卅萬元;營業場所如違反遴用防火管理人、製作消防防護計畫書等罰鍰也將全面提高。

此外,消防人員查核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時,如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未經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不得擅自復工。另考量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風險程度較高,本次也將其規範入法要求此類建築,防災中心應設置領有證書之服勤人員。

雖然消防法目前已經公布,但為落實本法案各項工作,內政部消防署後續將邀集地方消防機關及相關執業機關、團體等,於六個月內共同完備「消防法施行細則」等廿二個子法修訂工作,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指出,目前針對營業場所違規仍會以開立勸導單方式提醒業者以提醒改善,未來如有違規也將直接舉發開罰。

市長黃偉哲特呼籲營業場所業者需共同承擔維護自身財產、保障員工及顧客安全責任,務必遵守各項消防法令並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設備及落實執行消防防護計畫等防火管理措施,共同守護南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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