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宜蘭某補習班負責人疑提供過動症用藥「利他能」,來提升學生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衛福部食藥署二十一日指出,經查藥品來源為同班同學使用之剩餘藥品,並無涉管制藥品流向不當的情事,但此類藥品用於非供醫療及科學之需用,恐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使用,否則就屬於毒品,強調醫藥需用須經醫師診療後才能憑處方調劑供應;若非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則屬毒品。初步了解,疑似遭餵藥學童的同班同學,確實有使用利他能,本案應無涉管制藥品流向不當的情事。
據指出,國外部分學童把「利他能」當成專心藥,尤其部分名校學生嘗試用「利他能」提高專注力與學習能力。衛福部指出,「利他能」用於治療過動症,有豐富臨床認證,雖沒有成癮問題,也不會出現戒斷症狀,但服用過量會頭暈、心悸、失眠與胃口不佳等,絕對不鼓勵類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