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 下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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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7月1日正式實施,民眾到大型醫院急診,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另外,門診一般藥品藥費部分負擔,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其餘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箋部分負擔,基層診所3次調劑免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慢箋首次調劑比照一般箋,第2次以後免收。

衛福部表示,為落實分級醫療並鼓勵民眾正確就醫,調整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但原免除部分負擔對象不受影響,亦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

新制規定,門診一般藥品藥費部分負擔,基層診所、地區醫院維持100元以下免收,其餘收20%、上限200元;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其餘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箋部分負擔,基層診所3次調劑免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慢箋首次調劑比照一般箋,第2次以後免收。

新修訂的急診部分負擔,民眾到醫院急診會依醫院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整為750元、區域醫院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與基層診所150元。

健保署表示,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3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男等對象不受影響,中低收入戶、持身心障礙證明民眾也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