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7月上路 婦女再就業 最高獎勵3萬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擬「婦女再就業計畫」,婦女因家庭離職一百八十天以上,再就業逾九十天,最高可領新台幣三萬元獎勵;雇主調整工時降低就業障礙,每月可領三千元獎勵,最快有望七月上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婦女再就業計畫」包含就業獎勵、自主學習獎勵、雇主調整工時獎勵等三大措施,預計三年內投入十一億元預算,促進七萬名婦女就業,將婦女勞參率提升到五成三;目前正研擬中,將盡快公布草案。

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副組長何維敦表示,雖然在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訂的促進就業對象中,包含因家庭因素退出職場逾二年的二度就業婦女,但觀察發現,離開工作崗位超過兩年要再重返職場,門檻較高,因此這項計畫將以促進離開職場一百八十天以上的婦女再就業,縮短離開職場時間。

雇主獎勵部分,何維敦指出,考量因家庭因素,離職婦女可能有接送小孩等照顧需求,難以配合一般上班時間,因此提出雇主獎勵措施,若有調整工時、降低婦女障礙,每個月發給三千元獎勵金。

此外,與各部會協調合作,統整婦女回歸職場時可能需要的育兒、長照方面協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福祉退休司等也提出相關建議,盼共同經營友善職場。

根據國發會公告二0二一年主要國家女性勞動力參與率數值,台灣整體女性勞參率五成一五,低於日本五成三五和韓國五成三三。勞動部統計處日前指出,女性在二、三十歲離開職場,多是因為結婚、生育等因素,但日韓女性在五十歲左右、婚育壓力減輕後有再就業潮,台灣女性卻較少在離開職場後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