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輪船公司累虧10億 監院要高市府改進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高雄輪船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旗津居民免費乘船政策造成鉅額虧損,監察院經過調查,認為高雄市政府並未編列預算補貼票價減收,累積虧損超過十億元,超過公司資本額兩倍,又未積極掌握亞洲新灣區發展契機,要求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
根據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所做的調查報告,高雄輪船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為保障旗津區居民對外交通權益,採行居民免費乘船政策,但因未能編列適足預算予以補貼高雄輪船公司財務,造成的票價年減收約新台幣九千六百八十三萬餘元,導致高雄輪船公司連年虧損情況加劇。
監委認為,之後雖由高雄市政府擔任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款以支應營運周轉資金,卻因財務負擔日益沉重,截至民國去年六月底止,累積虧損約十億三千多萬,已超過公司資本額兩倍。
監委表示,高雄市政府顯未能切實針對高雄輪船公司的實際營運狀況,作有效的規劃與明確角色定位,導致輪船公司長期經營潛存重大不確定性,應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高雄輪船公司近年客運渡輪營運收入減少近五成,觀光航線也未達營運經濟規模,又因疫情影響及各項票證優惠折扣,不符每人票價合理成本三十一點一一元,對高雄輪船公司的財務營收,更是雪上加霜,導致經營績效每況愈下。
監委表示,高雄輪船公司對前交通局車船管理處留任員工,僅採遇缺不補、自然汰除的消極作為,人事費用負擔也顯得沉重;對於配合「市港合一」政策,也未積極掌握亞洲新灣區發展契機,未能妥善規劃未來營運方向,以提升整體經營績效,應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