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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包材下月起禁用PVC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環保署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七月一日生效,訂定包材、重量比值、禁用PVC材質等,並要求大型業者須達到年度減量目標,違反規定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根據規範內容,網際網路零售業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百分之九十以上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中型業者(資本額五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三百處以上)須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資本額一億五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五百處以上)須再符合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
中、大型業者商品總重二百五十公克以上且未滿一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四成;一公斤以上未滿三公斤須小於三成;三公斤以上比值須小於一成五。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指出,網購平台的個人賣家暫不納管。七月一日正式上路後,也會再宣導,接著將請地方政府進行稽查,稽查的順序「由大到小」,會將有無自主管理納入查核重點,若沒有設計自主管理的方式,就會對運送貨品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