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聚焦”港航物貿產”,天津發佈綜合性產業支持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天津市促進港產城高品質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視角明確天津市未來五年支持港口、產業、城市發展的重點政策和重要舉措,政策有效期五年,至2027年底,為助力港產城融合發展提供強勁動能。
據稱,該政策以港口為核心,以”津””濱”雙城為載體,發展港口經濟的思路,多措並舉,引入航運、貿易、物流企業及航運服務企業來津發展,同時注重本土企業孵化成長,促進航運全要素在津聚集。以擴大港口經營規模,提高發展品質為抓手,助推加工、貿易等全產業鏈條聯動發展,實現港產城互聯、互補、互促的良性發展局面。政策針對企業的不同需求,從強設施、擴規模、穩存量、促增量等多重維度提供支援。除獎勵政策外,在營商環境、人才培養、法律服務等軟實力提升方面,也提出工作措施。
政策提出十項措施。其中港口方面提出鼓勵開通國際貨櫃航線、強化環渤海內支線、鼓勵滾裝汽車出口、海鐵聯運發展、郵輪旅遊發展等七項措施;航運方面提出鼓勵航運企業落戶並擴大運能規模、促進頭部企業提高運輸效率、鼓勵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發展等三項措施。其次在港口關聯產業主要從完善船舶服務、延伸港口重點貨類貿易鏈產業鏈、促進港航數位化升級三方面,提出鼓勵船舶修造產業發展、鼓勵保稅船供業務發展、鼓勵口岸大型外貿主體落戶發展、鼓勵優質商品進口、建設港航資料平臺和交易平臺等七項措施。
此外,要做優城市航運服務功能。主要從提高航運要素集聚效應、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提升服務軟實力三方面提出航運要素集聚,鼓勵航運金融、航運保險、海事法律服務發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加大航運人才培養等七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