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因行車糾紛,竟搖下車窗持起跑槍向對方鳴槍示威,屏東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拘役五十五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這名陳姓男子,去年三月開車行經高屏大橋時,與一名方姓小客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陳男難忍怒氣,在路口停等紅燈時,搖下車窗拿出一把起跑槍朝對方鳴槍示威,方男飽受驚嚇,趕緊報警。
警方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找到陳男,因起跑槍不具殺傷力,依恐嚇罪將陳男送辦;屏東地院審理認為,陳男已無案發當時囂張氣焰,並向法官坦承犯行,念在陳男已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前科紀錄,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五十五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