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前議員父負債上億仍幫兒買票 遭判1年10月不得緩刑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洪姓前縣議員父親為讓兒子順利連任,交付蕭姓、張姓樁腳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買票,不料兒子最後落選,他更因賄選遭檢方起訴,南投地院近日依交付賄賂罪判刑一年十月,並認為他負債上億元,還有錢買票,犯意甚堅,不准緩刑。
判決書指出,南投縣議員第一選區洪姓候選人,去年登記參選尋求連任,洪父明知不能賄選,仍與蕭姓、張姓樁腳商議買票事宜,起初蕭、張二人各提供一百七十人和七十人的選民名單,再由蕭父出資十二萬元,以每票五百元代價進行現金買票。
蕭男再受洪父之託又繼續找了黃姓、蕭姓等數名樁腳,張男也持續增加選民名單,洪父則不斷支付樁腳買票經費,但蕭男在去年選舉期間遭檢警盯上,經向上溯源確認洪姓候選人父親為金流來源,將他拘提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不料,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選舉開票後,洪姓前縣議員落選,不僅沒能成功連任,其父親及相關樁腳、選民等均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被南投地檢署依交付賄賂、預備行求賄賂、投票受賄等罪嫌起訴,全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結。
其中,幫兒子買票的洪父被以交付賄賂罪名,判刑一年十月,褫奪公權四年,且不得緩刑;蕭姓、張姓等樁腳分別以交付賄賂、預備行求賄賂、投票受賄等罪嫌,判處一年七月至一年九月不等,但宣告可緩刑二至三年,且能易科罰金。
法官認為,洪父雖請求緩刑,但他曾違反政府採購法並遭判刑,曾受緩刑宣告卻不懂珍惜,聲稱負債上億元,卻仍用現金為子買票,足見犯意甚堅,不准緩刑;其餘被告過去未曾受過有期徒刑,事後坦承犯行,審酌後允以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