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民健康署27日提醒民眾,衛福部尚未核准任何加熱菸生產或進口,仍禁止攜帶進入國內!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已嚴格執行檢查,至6月14日止,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菸共69件,其中68件進入行政調查程序,1件完成裁處,處以罰款5萬元。
國健署指出,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上路,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等須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尚未有任何加熱菸通過相關評估。目前接近暑假旅遊旺季,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呼籲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勿因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而攜帶加熱菸入境,以免違法受罰。
國健署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製造、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千萬元罰款,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款,使用者處2千元至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