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凍男屢犯槍砲案 裁定收押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有漸凍症的陳姓男子疑擁槍自重,台北市警方二十八日將他逮捕到案,檢察官聲請羈押。台北地院認為,陳男身上雖有傷病,一0九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險,昨(二十九)日裁定羈押。

據指出,陳男雖罹患漸凍症,曾因槍砲罪被判刑四年及五年六月徒刑,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檢方曾經聲押陳男獲准,不過,陳男離開看守所後仍繼續犯案。警方五月間另案逮捕陳男時,雙方發生槍戰,陳男因腹部和右大腿中彈落網送醫交保。不料,他仍持續從事改槍的非法工作,為了躲避警方的查緝,也不斷更換藏身地點。前天在圍捕過程中,陳嫌一度企圖開車衝撞拒捕,幸遭壓制。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涉犯重罪,且居無定所,於查獲時正準備搬家,又另案遭通緝,足認有逃亡的事實;此外,陳男已有多件槍砲前案,本案又遭查獲持有槍砲,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陳男雖然是漸漸症患者,法官認為,陳男身上雖有傷病,但自民國一0九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且於本案遭警查獲時,尚有企圖脫逃之舉,足見陳男所述疾病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險,可由看守所內醫護人員追蹤病情,也可以戒護就醫。

北院審酌陳男持有槍砲及子彈數量甚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