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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涉貪案 高檢認定南檢偵辦無違失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檢署三十日公布對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貪案偵辦過程的行政調查結果,認定台南地檢署當年偵辦過程符合規定,並無違失或包庇放水。高檢署表示,陳宗彥是否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仍由南檢重啟調查中;而爆料者如何取得監聽譯文等資料,也由南檢分案偵辦中。

高檢署表示,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二月指控,陳宗彥時任台南市新聞處長時,多次接受王姓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嫌貪汙。陳宗彥隨後請辭行政院發言人一職。外界質疑,民國一0三年間偵辦王男妨害風化案的南檢檢察官林仲斌及張婉寧,疑未積極偵辦陳宗彥涉貪情節,高檢署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會同台南高分檢展開行政調查;經訪談二十一人並勘驗卷證後,高檢署認定南檢偵辦該案的程序均無違失、包庇或放水,也無長官或外力介入、包庇陳宗彥等情事。

高檢署表示,當年陳宗彥疑似涉貪部分,檢察官另分他案偵辦,並實質進行偵查;認為陳宗彥核准酒店業者使用執照變更非職務上行為,且變更使照過程未涉不法簽結。至於王男涉犯妨害風化案中的監聽譯文資料外洩一事,因無法排除參與前南檢自訴林仲斌違法監聽案的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所洩漏,同樣交由南檢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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