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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體育總會第3屆 吳志祥掌舵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體育總會二十一日辦理第二、三屆交接典禮暨成立大會,副市長許育典頒發當選證書予新任的第三屆理事長吳志祥。第二屆理、監事任期至四月二十四日,因故延至十月廿七日改選,社會局說明第三屆理、監事任期從改選當選日起為期四年。
許育典讚許吳志祥對於府城體育的付出與貢獻,相信在第三屆台南市體育總會理監事及各單項體委員會通力合作下,將打造台南市成為幸福健康城市。
《台南市體育總會章程》第二十條「理事、監事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之;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劉福財擔任第一屆、第二屆理事長,第二屆理、監事任期至四月二十四日,該會以爭取九月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在台南市舉行「第六屆亞洲大學足球錦標賽」,十月又有「一0八年全運會」賽事為由,四月向社會局提出任期展延至十月二十六日。
社會局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三條同意任期延長三個月,限期七月二十四日前完成組織改選。台南市體育總會第二屆理、監事未依規定辦理,社會局一再催促提醒,十月三日函文限期一個月改善,十月廿七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中改選理、監長,由吳志祥當選第三屆理事長。
副理事長為張永泉、胡炳昆,常務理事曾順良、杜素吟、呂明泰、王健源,理事陳盛香、蔡介溪、劉貞宜、李美慧、邱明發、黃宗榮、王榮棋、張永文、蔡旺銓、姜丁引、林榮宗、陳協加、許文忠、李中岑、郭海濱、姜滄源、陳長提、李炳杉。常務監事許志成,監事吳國賓、孫文波、黃冠豪、呂維胤、楊仕明、陳林宏。
社會局指出,第三屆理、監事的任期,不受第二屆理、監事任期展延影響,任期從一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至一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仍為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