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卻未繳裁判費 彭文正告檢察官抹黑吞敗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電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因質疑總統蔡英文學歷造假,遭蔡總統控告加重誹謗。彭文正不服檢察官的起訴書,認為有抹黑他的人格與名譽,向起訴他的黃姓檢察官提告求償二百萬元,並要求刊登判決理由。一審台北地院駁回彭文正的訴訟,彭文正上訴後卻未按時繳納裁判費,北院日前裁定上訴不合法,駁回上訴。彭文正仍可抗告。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他「心生怨懟,為對此表達抗議並謀求生路」,彭文正不滿認為這是對他的人格與名譽的侵害,遂向黃姓檢察官求償二百萬元,並要求在三大報全國版刊登判決理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只有在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而被判決有罪確定時,才需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黃姓檢察官並無職務上之罪,所以,駁回彭文正的訴訟。彭文正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然而,在上訴過程中,彭文正未按規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三萬一千二百元,彭文正逾期仍未補繳。北院日前裁定彭文正的上訴不合法,予以駁回。彭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