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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艇隊選手日月潭溺斃 校方7人遭控過失致死獲不起訴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國立水里商工輕艇划船隊在日月潭月牙灣水上訓練中心結束訓練,高一隊員因天熱獨自下水泡水,因腳抽筋沈入水中而斃,其父母控告該校校長、學務主任及五名教練過失致死,南投地檢署經偵查後認為校方並未有違反保護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查,去年六月中旬的假日,包括水里國中及水里商工二校的划船隊,人員四十八人到月牙灣水上訓練中心進行集訓,現場有總教隊和四名教練,上午九時開始訓練,直至十時過後,陸續收隊回水上訓練中心準備休息。
當時劉姓隊員上岸後,表示天氣很熱想下水泡水一下,隨即扶著浮台下水,但下水後因腳抽筋沈入水中,在浮台上的隊友見狀,大聲呼叫教練,並有人用船漿下探至水中,要讓劉姓學生抓握但無效,後來教練聽到呼叫趕至,潛入水中搜救,並通知救護人員到場,但搶救上岸後送醫仍宣告不治。
劉姓學生的父母對兒子死亡十分悲痛,也對校方不諒解,控告校長、學務主任和五名教練過失致人於死。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期間傳喚在場的隊員及教練,得知教練都還在看著尚未上岸的隊員,且訓練規定上岸後未經教練許可不可逕自下水,檢察官認為,該緊急事故,已脫離教練的管理與保護範圍,其父母控告的校長、學務主任和教練,未有違反保護注意義務的過失行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