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汐止保護區土地遭疑蓋停車場,新北市府說,私人土地可申設臨時路外停車場,該處未獲許可,如果確實當作停車場、且未合法申請,依法最重可處卅萬罰鍰。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五日在臉書表示,經比對黃國昌名下二十三筆土地,卻發現停車場跟荒地;其中黃國昌女兒持有的新北市汐止區水源段一六二地號、黃國昌持有一六三地號,有廿到廿五個停車位。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現場勘查後,確實有鋪面及停車,依規定後續將勘查紀錄轉給行業主管機關交通局及土地主管機關城鄉局。
黃國昌表示,那塊被說是停車場的土地是爸媽給他小孩繼承的土地,有鄰居開公司要放鷹架,幾年前就跟他母親承租那塊土地,一個月租金三萬元,這筆租賃所得他還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