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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性侵 男瞎扯她投懷送抱下場判3年4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卓姓男子約認識二十多年女性晚輩唱歌、喝酒,不顧對方信任利用她酒醉硬上,女子醒來驚見卓光溜溜躺在一旁,自己內衣還被扣錯,隱忍數日情緒崩潰報警,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還辯稱對方投懷送抱,女子則說把卓當父執輩看待,遇害至今仍無法工作;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四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擔任貨車司機的卓男和女子是相識近二十年老友,一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到兩人在彰化會和要去唱歌,當晚再一同赴台中汽車旅館開房間喝酒歡唱,半夜因女子喝了不少威士忌昏昏欲睡,卓竟將她帶到床上脫掉內衣褲硬上得逞,隔天上午甦醒時,見卓男上半身赤裸躺在身旁,她內衣胸罩扣子扣錯位置,隨即離開汽車旅館。
法院審理時,卓男坦承和女子性交,但矢口否認利用她酒醉硬上,辯稱女子喝醉躺在床上突然轉身抱他,二就開始摟抱親吻、發生關係,當時的互動女子沒有拒絕,且女子喝酒也有親他,質疑怎麼變成她酒醉,就說是性侵她。
女子證稱,她把卓男當長輩,像是爸爸那樣,當時喝很醉身體無力、眼睛睜不開,卓就開始脫她衣服,沒多久就感覺被性侵,但喝到斷片沒有任何意識,就連怎麼結束都不知道;法院認為,女子前後證詞一致,且清楚描述事發經過。
法院查,女子和卓男是朋友無怨隙,又將卓當長輩看待,還利用休假南下拜訪卓,一起去唱歌、休息,理應是處於放鬆享樂狀態,但其友人卻證稱,女子和卓見面後整個人精神不集中、狀況很差。
法院審酌,卓男利用女子對其信賴硬上,女子更坦言遇害後就醫一年多,至今仍無法回社會工作,對她影響非常大,可見卓惡性輕,犯後否認還率指是女子投懷送抱,絲毫未反省也沒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