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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西濱道路測速照相執法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為降低行車速度,有效防制交通事故,苗栗縣警局祭出執法手段,在西濱快速道路設置測速照相桿,十五日起執法。

縣警局表示,由於台六十一線西濱快速道路一百零四公里至一百零七公里後龍觀海大橋及西湖溪橋現為施工路段,工期至一一四年八月,工區路段速限降低,沿線已設置相關標誌、標線來提醒駕駛人減速;但是部分駕駛人車速仍偏快,未依照路段速限五十公里行駛,導致事故頻傳。為落實速度管理,警方已在工區一百零五點三公里南下路段增設測速照相桿,即日起執法。

縣警局強調,新增設的測速照相桿將依路段速限執法,且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六月三十日施行,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四十公里,罰鍰上限也由二萬四千元提高至三萬六千元,提醒駕駛人務必遵守行車速限、勿違規超速,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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