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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調整中央公園充電車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鼓勵綠能運具,規劃地下停車場時超前部署建置九十八支充電槍;七月起實施充電車格收費後,觀察全日平均約三輛電動車同時充電的需求量,彈性調整為十二支充電槍,仍有八成閒置,暫先將其它格位開放給一般車停放。民眾認為車位互通有無,可增加停車空間。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供應九十八支充電槍,先前電動車充電免費時,統計尖峰時段同時約有十至十三輛使用,其餘為電動車充飽電後繼續停車或油車占用狀態。七月一日收費納入管理後,實地調查到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充電的電動車減少,評估效率後先行提供十二支充電槍。
停管處表示,後續以二十四小時每整點調查一次作記錄。統計數據顯示,十二支充電槍無明顯尖峰時段,最多僅七輛電動車同時充電,全日平均約三輛電動車同時充電;平均充電停車延時約三小時,占用停車延時約一小時,整體平均充電使用約兩成,有八成為閒置狀態。
葉昭甫說,將九十八支充電槍調整為提供十二支,其餘充電槍的車格除供充飽電的車輛停放,並暫開放給一般車停放,增加車位共享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