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監察院十七日以十三比0的票數,全數通過彈劾涉及職場霸凌、性別歧視、言行不檢及違反防疫規定等四大罪狀的行政院前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糾正原能會。
查案監委王美玉、葉大華在記者會上詳細說明彈劾謝曉星的理由和過程。他們表示,謝曉星自二0一六年起擔任原能會主委,卻成為內閣因涉權勢性騷去職的第一人。
據調查結果,謝曉星在職場霸凌方面,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如他曾對一位因眼疾開刀的國會組主任厲聲責罵其外型影響機關形象,並讓他長期居家辦公而不參與重要會議。
在性別歧視方面,謝曉星進用秘書多達八人,多數為具有一定身高的女性。他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並對女性部屬有不同的待遇,例如,他要求某部門女性同仁,在請假前必須當面向他報告,至於男性同仁則傳訊息告知即可。
在言行不檢、敵意環境方面,謝曉星上下打量女性部屬,甚至逾越社會生活與公務需要,靠女性部屬過近;以及對某女性部屬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屬感到噁心或反感。在違反防疫規定方面,謝曉星在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秘書用餐,秘書懼於他是最高主管且經常暴怒,都不敢拒絕。
查案監委認為,謝曉星的違失包括違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影響機關運作與人員士氣,所以,一致通過彈劾。同時,他們也糾正原能會在調查處理本案時的消極態度,並促請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備相關權勢性騷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