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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將千元內輸贏除罪 提案拚公投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長者打麻將輸贏千元內除罪公投,中央選舉委員會十七日舉辦聽證會;領銜提案的麻將最大黨主席郭璽說,希望大家重視老年人權益,但沒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因此他才提案,盼全國民眾共同決定。
現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賭博罪是指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財物者,可處五萬元以下罰金;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的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不過,前兩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中選會六月十六日審議郭璽領銜提出的「您是否同意:六十五歲以上住民,在公開合法場所打麻將輸贏一千元以內,應該視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賭博罪但書之規定,排除該條文處罰?」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認為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爭點。
中選會十七日舉行聽證會,郭璽到場說明指出,過去有長輩因打麻將被帶到警局作筆錄、銬上手銬,但經過司法程序後,不起訴或獲判無罪,如此折騰老人,有沒有顧慮到長者們的尊嚴。
郭璽指出,曾與立委們談過此案,獲很多人認同,但卻沒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如果是對的事情,又沒有人敢推動修法,那他認為只有一個管道,就是訴諸公投,讓全國民眾來共同決定這是否為對的事情,也要彰顯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是否應該被尊重。
與會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關於聽證會的議題,依法屬於公民投票法主管機關中選會的權責,因此法務部尊重中選會職權行使的判斷與認定。
蔡碧仲表示,本案尚在提案階段,若經中選會審核認定,也認為符合公投法相關規定,法務部將配合中選會後續程序來提出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