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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奪命 死者母盼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李姓男子酒駕致人死亡遭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北院二十五日開庭。李男表示對所為後悔,死者母親則希望法官從重量刑。審判長庭訊後諭知將於二十八日下午宣判。

李男一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在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酒駕狂飆,發生車禍撞死前車王姓駕駛,李男被控酒駕致死罪。全案在二十五日上午首開庭,李男表示對自己酒後駕車感到很後悔,對死者很抱歉,「很想拿我的命跟他換」。李男的母親被傳喚到庭作證,她表示,在案發前二個月,她才知道兒子貸款買了一輛BMW中古轎車。她還提到,兒子曾有多張交通違規罰單,家人有幫忙處理一部分。

死者王男的母親昨天當庭表示,李男案發時的脫序行為,讓警察沒有即時救護兒子,這點讓她很在意;李男審判時避重就輕,沒有悔意,她無法原諒;李母則說,希望能盡量彌補兒子造成的傷害。

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評議,二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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