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充電槍竊電 中市府告發

248

 

充電槍私接至一般車格或拔槍行為皆觸法,交通局呼籲車主勿規避收費而違法竊電。(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對拔槍竊電的電動車主祭出霹靂手段。一名停放於一般車格的電動車主,疑將另一輛停放充電專用車格充電中的充電槍拔除,插入至自己的車輛規避充電專用車格付費措施。交通局二十六日對該名拔槍車主向警察局第四分局告發涉嫌刑法竊盜罪、詐欺得利罪及損毀罪等罪嫌,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充電槍私接至一般車格或拔槍行為皆觸法,交通局呼籲車主勿規避收費而違法竊電。(記者徐義雄攝)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七月一日實施全市路外收費停車場的充電車格陸續納入收費管理,有效改善充電車格違規占用問題;但也接獲百餘件有關電動車主將充電槍私接至一般車格使用的檢舉資料,陸續錄案彙整中,將移送警察單位協助偵辦。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民眾在社群媒體貼文指稱有電動車主涉及拔槍竊電,交通局獲報立即處理。

這起引發電動車主鳴不平的「我付錢、你充電」違規行為,經調查為一名投機電動車主任意拔除正在使用的充電槍,將充電槍私接至一般車格使用,規避充電車格停車費,易使電動車充電設備及公共充電樁,因不正常拔除造成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