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諜案關押3年10月 刑滿獲釋 李孟居:拍攝武警集結就被抓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台商李孟居被中國指控為「台諜」,被判一年十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兩年。期滿後,李孟居已於二十四日順利離境中國。

據指出,李孟居已經在這幾天離境中國、前往日本,確定人很平安,目前尚未返回台灣。李孟居只是到深圳去就被抓捕、限制出境,他此前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聯,時間正值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中國官方指控李孟居「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被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拘捕。

李孟居在二十四日抵達日本東京,口戴中華民國國旗口罩,激動於重獲自由。他說,身邊的人都知道,自己很少談述政治議題,因為本身是生意人,「發生這個事情才知道中國和我想的不一樣」。

李孟居被拘捕理由和他拍攝深圳武警集結畫面有關。他說,那個停武警車隊的地點距離房間大概五十公尺,「我就是一個好奇的路人、一個差旅客」,只是拿手機起來好奇地拍了幾張,如果真的是國家秘密的話,怎麼會在旅館就可以拍得到。扣個帽子就變成台灣間諜。

他說,「很無奈,我根本不知道我做了什麼,但是為了早點出去,只好認罪認罰,讓自己早點出去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什麼尊嚴先擺在一邊」。

他還說,大概這三年、五年不會再去中國了,以前太天真,只覺得中國市場很大,不談政治大概也不會怎麼樣,忽略了司法黑箱、侵犯人權那些事情。希望未來可以成立國際救援平台,讓在中國被迫失蹤者獲得協助;最希望盡早恢復原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