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阿公舌吻、摸8歲孫女下體 判3年6月

記者會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一歲男子前年以「幫阿公擠痘痘」為由,抱起八歲孫女後,不但舌吻、撫摸下體,還壓住孫女的頭吸吮其胸部,女童事後向母親哭訴,母親怒不可抑報警,一審審理時色阿公坦承犯行,並賠償十二萬元給女童父母,達成調解,獲判刑三年六月,全案上訴二審後,近日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彰化六十一歲男子前年七月二十三日晚間,趁著照顧八歲的孫女時,跟孫女說:「你幫阿公擠痘痘」,接著抱起孫女,沒想到男子要求孫女張開嘴巴後,竟將舌頭伸進孫女嘴巴舌吻,還伸手撫摸女童下體,女童反抗咬了阿公的舌頭。

男子沒停止繼續犯行,將女童的頭壓靠近胸部,要求孫女吸吮其胸部,女童事後向母親哭訴,生母氣憤報警處理。

男子在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時,坦承有親吻孫女,但強調不是舌吻,另外撫摸孫女下體則是「隔著褲子」,沒有伸進褲子裡撫摸孫女下體。

一審認定女童說詞可信,且男子也坦承犯行,因有和女童父母以十二萬元完成和解,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三年六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認為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