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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1日起禁用「生物可分解塑膠」免洗餐 同步加強宣導查核

宜蘭縣環保局長許嘉琦帶隊前往轄內有店面餐飲業進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稽查。(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環保署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八月一日起,要求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八大類管制對象,除原本即規範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外,亦新增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材質的免洗餐具。宜蘭縣環保局配合限塑政策上路,一日由局長許嘉琦長帶隊,前往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進行宣導與查核,落實源頭減塑。

環保局表示,免洗餐具是臺灣歷年淨灘廢棄物排名的前十名,為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造成的環境衝擊,多次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今年八月起擴大實施PLA材質免洗餐具限制,因為PLA需要在特定條件環境下才能快速分解,且目前國內沒有適合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環境,在回收處理時也容易與一般塑膠容器產生混淆,因此將PLA納入法規修正限制材質。

一日公告實施首日,環保局長許嘉琦長帶隊查核一0九家管制對象,尚無未符法規之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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