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即日起有條件申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二日指出,今年度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自八月一日受理申請,申請民眾須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四項條件,弱勢家庭等可享有較低優惠利率。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營建署指出,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二年定期機動利率減百分之零點五三三、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二年定期機動利率加百分之零點零四二;另外,兩類補貼也可搭配財政部轄下八大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營建署並表示,若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者,台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二百五十萬元、新北市二百三十萬元、其他縣市二百一十萬元,以購屋地點在台北市為例,住宅補貼搭配青安貸款的優惠房貸最高可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元。此外,「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比照青年安心成家貸款二點零版,也可自今年八月起享有貸款利率多一碼的補貼,期限至一一五年七月底止。

至於申請條件,營建署說,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等四項條件,營建署指出,自購或修繕住宅利息補貼,今年採線上及郵寄兩種申請方式,有興趣申請民眾可由營建署網站首頁重要政策的「住宅補貼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