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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上路 聯電、聯詠:將依規定申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二、俗稱「台版晶片法案」七日正式上路,半導體業者對此多正面看待,表示樂觀其成。聯電及聯詠表示,將依規定申請。
據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二提供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百分之二十五,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百分之五;適用門檻為研發費用六十億元、研發密度達百分之六、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設備支出達一百億元,且二0二三年有效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晶圓代工廠聯電對此指出,樂觀其成。聯電研發費用約占營收的百分之六,符合申請條件,將會依規定提出申請。
面板驅動IC廠聯詠表示,世界各國近年紛紛推動半導體產業發展,政府推出「台版晶片法案」有助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公平競爭,對此正面看待。
聯詠指出,二0二二年研發費用達一百六十億元,今年上半年研發費用八十一點五億元,符合申請門檻,將會依規定提出申請。
晶圓代工廠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先前曾說,希望政府的租稅優惠能夠擴大適用中小企業,因為中小企業最需要。力積電七日態度低調,表示「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