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3個月內2度判當選無效 澎縣議員張再興: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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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謙正/澎湖報導

澎湖縣議員張再興因服務處莊姓主任涉賄,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五月已宣判當選無效,同時又被「落選頭」莊光大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八日二度宣判當選無效,短短三個月兩度被法院判當選無效的首例。張再興表示將上訴到底。

澎湖馬公選區縣議員落選頭的候選人莊光大,先後對同選區議員張再興、副議長藍凱元等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再興八日宣判當選無效,至於藍凱元等人則先後遭地院駁回。

判決指出,去年地方五合一選舉,擔任澎湖縣議員馬公第一選區選人張再興的服務處主任莊仲瑜,為求張再興勝選,於民國一一一年十月間先後三次至歐姓選民住處交付現金新台幣六千元、一萬元及三千元予歐姓選民,並以每票一千元代價向有投票權的歐姓、黃姓選民及其家人賄買選票,澎湖地檢署對張再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在今年五月宣判張再興當選無效。此外,縣議員選舉馬公同選區候選人「落選頭」莊光大,也同步向地院提起張再興當選無效之訴,澎湖地院八日宣判張再興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張再興則主張,莊仲瑜在法院審理中,已作證否認偵查中供述,指出他不是服務處主任、沒有領任何費用,也未幫張再興輔選,表明一定提起上訴,爭取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