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美吳郭魚遭退櫃 飼料廠違法加禁藥 負責人判4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嘉南水產公司外銷吳郭魚到美國,卻被驗出魚體含三甲氧芐氨嘧啶超標,被全數退回,事後查出魚飼料含該用藥。飼料公司方姓負責人被依非法製造肥料罪判刑四個月,併科罰金四萬元;另飼料公司因其從業人員執行業務,判處罰金十五萬元,公司犯罪所得九十八萬餘元沒收。經上訴二審,仍被駁回。

嘉南水產公司二0一九年間外銷吳郭魚到美國被退回,損失逾千萬元。立即將飼料送往台灣檢驗科技公司食品實驗室測試,發現飼料含有磺胺氯、及三甲氧芐氨嘧啶等物,此兩種藥並非我國主管機關公告得用於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的飼料添加物,不能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中。水產公司立即對飼料廠提告,稱該飼料廠自二0一九年間含有這兩種動物用藥,加入尼羅魚飼料內,並於同年八月至十一月間,以每包五百元(每包卅公斤),賣給嘉南水產一千九百六十八包,得款九十八萬四千元。

台南高分院認為,飼料公司及方姓負責人違反我國現行法規,但因部分國家法對磺胺氯、及三甲氧芐氨嘧啶設有容許值,且也非飼料管理法所稱的有害物質,無法認定確已達間接危害人體身體健康,只因嘉南水產養殖的尼羅魚常生病,希望飼料公司能提供有效防免疾病的飼料,才提供添加物加入飼料。原審量刑並無違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