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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7類汙染行為將提高罰則

台北市對七類汙染環境行為從十五日起提高罰則,亂丟垃圾包三千六百元起跳,最高罰六千元。(環保局提供)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北市環保局十日表示,為維護市容環境,遏止違規汙染行為,北市自十五日起針對「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拋棄菸(煙)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口香糖」及「汙(汙)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七類汙染環境行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一千二百元提高為二千四百元至三千六百元不等,最高六千元。

從重裁罰類別中,環保局將對「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及「拋棄菸蒂」案件提高罰鍰至三千六百元,「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廚餘及巨大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及家戶垃圾投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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