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勸說被刺脖噴血 一、二審判呂男6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呂姓男子酗酒、個性衝動,曾拿水果刀刺哥哥遭判刑入獄,一一0年中秋節和陳姓女友、陳女堂哥烤肉時又起衝突,竟持烤肉剪朝陳男脖子猛刺二刀血流如注,法院審酌,呂持剪刀刺殺陳,以此激烈手段發洩,一、二審都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六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呂男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和陳女、陳男一起在租屋處頂樓烤肉,期間呂和女友因故口角,陳男介入勸說卻引發不滿,呂一氣之下竟拿起一旁的烤肉用剪刀,先走向頂樓出入口關門並稱「你們一個都別想跑」、「要讓你們死」等語。

呂男又衝向陳男猛力朝他脖子刺了二刀,造成他頸部、背部各有九公分、二十公分撕裂傷,陳為保命趁機開門躲到樓下房間,未料呂男又拿著剪刀追在後方大喊,陳女在一旁阻止也慘遭他持剪刀架脖恫嚇「你不要管」,還不停腳踹、猛搥大門想入侵。

法院審理時,呂男否認殺人未遂,辯稱沒有殺人的意思,他關門是覺得樓下吵,手拿剪刀、烤肉架和陳男勾肩搭背,因陳掙扎才畫傷他,當時講的話只是因為被陳推倒火氣上來。

陳男證稱,當時呂男和堂妹吵架,他就勸告說「大家烤肉開心就好,以前的事不要再說」,呂就不高興拿剪刀藏在背後,還把頂樓門關上轉過來喊「你們一個都別想跑」,隨後朝他脖子刺二刀,自己躲下樓房間時,陳還瘋狂猛踹門,還好警方及時趕到才得救。

法院也認為,呂男拿的剪刀前端鐵十公分,尖銳鋒利,還朝陳男脖子猛刺,並接續攻擊揚言「要讓你們死」,顯有殺人犯意,且呂男曾因持刀刺哥哥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八年四月入獄,這次再犯應予以加重,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六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