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前副議長陳文治涉貪 裁押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籍前副議長陳文治今年四月因涉關說案,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以六十萬元交保;陳又被查出於民國八十八年到一一0年擔任議員期間,以人頭詐領上百萬元助理費,十日遭檢調搜索及約談到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十一日凌晨複訊後,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陳文治獲准。

調查指出,陳文治在民國八十八年到一一0年擔任台北縣議員、新北市議員二十多年期間,涉嫌以人頭詐領上百萬元助理費;新北地方檢察署十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六路搜索陳文治住家等處,帶回八名被告及通知四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等罪偵辦。

全案檢察官於十一日凌晨複訊後,認為陳文治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聲押禁見陳文治,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其餘被告由檢察官諭知以一萬至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陳文治於一一0年因嫌向新北市府拆除大隊關說、包庇違建,今年二月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檢察官四月依貪汙等罪起訴陳及拆除隊長、承辦人員等四人,移審後新北地院裁定陳文治以六十萬元交保,另三人以八萬至二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