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聚碳酸酯 陸課反傾銷稅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商務部認定台灣聚碳酸酯傾銷,十五日起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不過,攤開台灣目前課徵反傾銷稅共十案,其中鞋靴、毛巾等八案都有中國大陸涉案;同時,調查中的平面印刷用版材反傾銷稅案,也是中國大陸涉案。

中國大陸商務部十四日公告,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C)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傾銷與實質損害間存在因果關係。

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從今年八月十五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各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向中國大陸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台灣課徵反傾銷稅均依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執行,由具代表性的業者、公協會組織提出申請後,進入調查程序,最終若認定有傾銷事實及造成國內產業損害,審議小組將評估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官員表示,課徵反傾銷稅須按一定程序審慎調查,所以不會因中國對台灣課徵反傾銷稅,就對中國大陸採取報復性課稅行動。

不過,攤開關務署資料,目前台灣課徵反傾銷稅案件共十案,其中八件涉案國家都有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包含特定鋁箔、不銹鋼冷軋鋼品(三百系)、鞋靴、毛巾、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以及過氧化苯甲醯;同時,目前反傾銷稅調查中案件「平面印刷用版材」,涉案國正是中國大陸。